自从我臭名昭著后,我的那些“光辉史迹”不径而传,我爸知道后,颇为愤怒,扬言要大义灭亲,把我的手指剁下来,免得再去滋事,据目击者称,他把杀猪刀磨的贼亮,简直可以媲美屠龙刀,他把刀插在门背,就等着我自投罗网。
那个时期,我惶恐万分,两三个月不敢回家,生怕我那白葱般的手指,被我爸狠毒地给谋害了。 那段有家不能归的时月,那个夺走我童贞的发廊老板娘收留了我,为此我负出了惨重的代价,就是夜里要被她强暴n次,不能反抗,只能顺从。
许多年后,我见到那个女人就如老鼠见到猫,想到她在床上迫害我的样子,我仍然心存余悸。
毕业了,毕业典礼我没有参加,那不是我们这些劣差生的舞台,我和一哥们溜去看电影,然后待典礼结束,爬墙进来。
高一,我自己都觉得难于置信,我竟然能考上高中,看来是我家祖上风水好。 (喔…不对,我好像没有上过高中耶,没有上过怎能胡扯呢?
“一剑,你丫找抽呀,没上高中你搞什么搞,赶紧的跳过。”我似乎听到色友们愤怒的声音,有的手里还握着砖头,凶巴巴的,好怕梦里见到。)
出了社会,我彻底自由了,像脱了缰绳的野马,在社会主义的大道上肆意地奔跑。
出社会第一年,我来到广州,正是仲夏,看到满街的女人,晃荡着短裙下那白玉般的双腿,嘴角不由自主地涎下口水。那时我知道,广州是个充满诱惑的都市。
为了生存,我在一家酒楼做侍应生,因为细皮嫩肉,加上天生一幅好模样,在酒楼很受女性欢迎,常被那一大帮女人调戏。
广西来的阿桂,常在吃饭的时候,把条腿压在我腿上,笑着说:“靓仔,有女朋友么?没有就我上,今晚就跟我睡,怎样?”她的话音刚落,其他人便在一旁怂恿,笑声不断。
在酒楼半年,除了端茶送水,什么也没学会,于是很时髦地学人家跳槽,可就这一跳,我差点就要跳进珠江河了。